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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SC-14单元02号街区(宿城区龙河镇镇区)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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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宿迁市SC-14单元02号街区(宿城区龙河镇镇区)详细规划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宿迁市SC-14单元02号街区(宿城区龙河镇镇区)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位于宿城区龙河镇镇区,规划范围东至新扬高速、西至龙瑞家园、南至龙南路、北至龙北路,规划面积约369.71公顷(5545.65亩)。龙河镇镇区设置一个工业园区,位于镇区东部,龙河镇工业园四至范围为:西至长沙路、东至新扬高速、北至银川路、南至长安路,规划面积为151.09公顷。

    规划时限: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

    产业定位:龙河镇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为机电产业、绿色建材、纺织服装产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史培培

    联系电话:18251080704;

    通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街路1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小家电产业园东区B1-2栋标准厂房405-406

    联系人:高波

    联系电话:0527-81889833

    联系邮箱:8264476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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