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宿豫区曹集乡人民政府委托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曹集乡生态环保创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对曹集乡生态环保创业园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产业园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特对该规划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曹集乡生态环保创业园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曹集乡生态环保创业园区用地共66.67公顷,分为双河、小岭和冒店三个片区。 产业定位:电子加工(仅为电子元器件加工组装,不含电子元器件制造及配套电镀工序)、机械加工(主要为机械零部件制造生产,不含配套电镀工序)、新材料(主要为塑料制品制造生产)、建材行业、轻工产业(不含印染的服装纺织、不含屠宰的食品加工制造、包装印刷)。 二、建设单位 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府前路1号 联系人:靳主任 联系电话:0527-84853001 三、评价单位 名称: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小家电产业园东区B1-2栋标准厂房405-406区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527-81889833 电子邮箱:jsjsjcgs@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