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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泗阳县庄圩乡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1-05-11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号)等文件要求,泗阳县庄圩乡人民政府委托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泗阳县庄圩乡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对庄圩乡工业园区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产业园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特对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泗阳县庄圩乡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东至新长铁路,西至庄胡路,南至民乐路(规划),北至圩北路(规划),规划面积约146.79公顷。

    功能定位:以新思维、新理念为指导,持续推进转型高质量发展,结合庄圩乡资源禀赋,将庄圩乡工业园区打造成为以农产品加工为核心,以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为经营理念,以智能型第三产业为支撑,集加工、制造、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二、建设单位

    名称:庄圩乡人民政府

    地址:宿迁市泗阳县富民路与振兴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20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527-88331160

    三、评价单位

    名称: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8号兴鸿一品14号楼二层201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8652707819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庄圩乡人民政府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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