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接收工业污水改造工程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企业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项目名称:宿豫区乡镇污水处理厂接收工业污水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宿豫区关庙镇、曹集乡、丁嘴镇、仰化镇、新庄镇、大兴镇
项目投资:总投资6486.0万元
占地面积:关庙镇污水厂占地约3070m2、曹集乡污水厂占地约2620m2、丁嘴镇污水厂占地约3110m2、仰化镇污水厂占地约3000m2、新庄镇污水厂占地约3685m2、大兴镇污水厂占地约4000m2
拟建设周期: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4号
联系人:臧东年
联系电话:1385135138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8号兴鸿一品14号楼二层201铺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27-81889833
联系邮箱:82644765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