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型材料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江苏沂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沭阳县高墟镇临港新城古泊善后河北岸。 项目投资:总投资18000万。 生产规模:年生产120万吨矿渣微粉。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该项目总定员20人,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共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产生的生物质燃烧废气及抽风粉尘经2套粉末收集器收集处理后各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应以原料库棚及散装库为执行边界,各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地踏勘,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东侧的古泊村,距离为60m。因此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村庄、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设置村庄、医院、学校等。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车辆清洗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声环境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设置密闭隔声、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燃烧炉渣、沉淀池沉渣和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生物质燃烧炉渣收集后外售,因此各类固废均可有效处置,不排放,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3、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沂淮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高墟镇临港新城古泊善后河北岸 联系人:李宏卫 联系电话:15052786928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18号兴鸿一品14号楼二层201铺 联系人:郝高云 联系电话:18560325161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本项目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0年7月14日起。 链接:环评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