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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迁市宿豫区铭辉白羽鸡养殖厂年出栏150万羽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0-05-16

    宿迁市宿豫区铭辉白羽鸡养殖厂年出栏150万羽肉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出栏150万羽肉鸡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二元村
    项目投资:7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40705.12m2,购置笼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购买雏鸡及饲料等进行肉鸡养殖,建成后形成养殖规模为年出栏150万羽肉鸡。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以95%计)处理后经风机引出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1#、2#3#)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NH3、H2S经采取日粮中添加纤维素,地面撒沸石粉、海泡石、过磷酸钙,定期喷洒生物菌液等措施后,降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鸡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 TP。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冲洗废水经三级厌氧反应池预处理,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本项目配套农作物施肥。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均能得到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3)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病死鸡22.5t/a、鸡粪12540t/a、废包装2t/a、医疗废物0.04t/a、布袋除尘粉尘0.4275 t/a、灰渣18 t/a、污泥1.152 t/a、生活垃圾2.8t/a。其中病死鸡委托宿迁宿豫区农丰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鸡粪和污泥外售制作有机肥;废包装、灰渣和污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以及饲养过程的鸡叫声。项目将根据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垫、隔声罩、绿化降噪等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的规划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区域内平衡,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切实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论证,在拟建地建设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cq9电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到生态环保部网站,下载或到建设单位厂内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建议和意见,填写后可以以寄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公众反馈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自身的相关信息。公众为公民的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常住地址及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迁市宿豫区铭辉白羽鸡养殖厂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二元村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950601188
    附件:文本
    宿迁市宿豫区铭辉白羽鸡养殖厂
    20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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